国's profile【大副私房】PhotosBlogLists Tools Help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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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因为有了记忆~

     

     


     

    因为有了记忆 十二月还是遍野鲜花 只需记着 就永浴芬芳~

     

    因为有了记忆 远足的朋友依旧对影成三 只需记着 就永不彷徨~

     

    因为有了记忆 伤心的人依然含情脉脉 只需记着 爱你的人常伴身旁~

     

    因为有了记忆 我们不再需要眼睛 只需记着 来时的风景永驻心房~

     



      

      


     十岁之前的事你还能记得多少?

    台灯幽幽的光使整个书屋变得更加寂静

    没有一点声音

    在我们的身体里面

    居住着某些连我们自己都莫名其妙的客人

    ——记忆

     没有人能说清楚

    记忆是从什么时间开始驻扎进来的

    他们比江河的源头还要难以寻找

    但当你就这样坐着

    静静的

    它就会浮出海面

    ……


    间一: 
    那是我第一次去幼儿园,光顾着玩玩具把妈妈丢了的那一瞬间。满脸泪水的我追到小院子里,在冲到最后一道小门的台阶前时被小老师搂住了腰,当我双脚离地身子横悬在半空中时,两只小手还继续努力着向妈妈离开的方向抓着,其实我当时的头脑很清楚,知道这样摆出狼狈样儿是我必须做的,其他一切都不是我考虑的——我只能做这么多~
    童年是记忆的滥觞之地,每一个人的记忆都是有颜色的,每个时段它的颜色也在变化,我童年的颜色是绿色,各种各样的的緑,草绿,青绿,墨绿……

    瞬间二: 
    一个雨后的星期天,郭晓娜(一年级就坐在我后面的胖胖的女孩)在滑梯上坐湿了她的小棉裤的那一瞬间。她立刻就哭了,然后开始不停地怪罪邵磊(和我光屁股长大的胖胖的男孩),怒张着双眼,紧闭着嘴唇,一整天,她就一直冲着胖墩发牢骚,“赔我棉裤,赔我,我告你家人……”胖墩儿可真够有耐性的,不但不生气,还嬉皮笑脸地扮鬼脸“是你自己弄湿的,关我啥事啊,我说可以滑你就滑啊?那么多水你没看见?切~呃……”呵呵,中学时他们还谈了场恋爱,想不到吧:)最后就不提了,无言的结局——那时我七岁。
    我发觉记忆特别有趣,它就像一个孩子,在你还是孩子的时候,它会像同龄人一样和你在一起,喜悦着你的喜悦,孤单着你的孤单,你的痛苦就是它的不安,但它不会伴着你长大,当你慢慢长大,有时觉得自己思想理智成熟时,记忆依然那么顽皮,按照自己的我们永远不会明白的规律,记录你,提醒你,嘲笑你,有些事情,一点也不重要,可它偏偏记得镂骨蚀魂,连当时的一声蝉鸣一朵浮云,都毫发不爽。当你喝得烂醉栽倒在床时,它的情绪,好像一袋你丢弃了许多次的垃圾,即使你把它埋葬在潜意识里,但它如古尸的指甲,依然锋利。可有些极为重要的瞬间,你不停地对自己说,记住它记住它,万万不能忘啊!可惜,记忆常常充满阴谋地背叛你。



    瞬间三:我和她,那时我——小学三年级
    星期天午后在幼儿园的滑梯上(小学生都喜欢去幼儿园,记忆在作祟!),躺在滑梯上晒太阳的那一瞬间,暖洋洋的,粉红色的记忆……


    记忆是伴随着感情的,没有感情的记忆是不牢靠和不持久的,情感是记忆的盐~
    现在做主持人,每天都要背很多东西,重复几遍,十几遍地背,可节目做完后……


     哎~需要重复多少次,人就可以记住某些事物了呢?这可能是永远的秘密了。但在实际生活中却不乏试验者,老师罚小学生把某个字词书写几遍……他的理论基础就是以为重复会有奇效,那些撒谎的人,可能也相信口吐白沫就能潜入他人的记忆,还有热恋当中的爱人,一遍又一遍地重复“我爱你”……可是记忆仍像个小孩子,在内心不停地告诉你你的真实想法,嘲笑你,咒骂你……



    一位友人失恋了,在他不停的拨女友的手机,哀求她不要离开时,女友在电话里轻轻地说,告诉你一个解决痛苦的好办法,去爱上别人~快去~我是为你好……这就好比要在一张写满了铅笔字的纸上,再写满钢笔字,以前的字迹才能看不清了……

    他麻木地放下了电话,信徒似的按照他的方法去“解除痛苦”,当他在另一个女孩子身上拼命忘掉一切的时候,突然发现专注于忘记的时候,他就比什么时候都记得更清楚。
    是的,我们都有这样痛不欲生的经验。当我们越想忘记一件事情的时候,其实反倒是把他们放到记忆的密码箱里了。事情一进入了这样的恶性循环,几乎就是记忆的绝症了。那些我们期待忘却的记忆,甚至在幽暗的骨灰匣子里,依旧像一块冥顽的弹片熠熠闪光。



    记忆不属于生理,记忆是心理的。

    我们为什么对某人一见钟情?

    我们为什么热爱一份他人无法接受的工作?

    我们为什么对某些事物滋生厌倦?

    我们为什么会在某种场合不可理喻?

    我们爱恨的理由是什么?……

    凡此种种心灵的奥秘,

    都和记忆有着千丝万缕的关联。

    记忆是人体中最不服从命令的一位世袭的将军。

    尤其是你就这样静静地坐着,

    它会在你的理性大脑忙碌一整天后

    从它的城门里冲将出来,

    使你一切思维束手就擒,

    你不知道自己正沉默不语,

    正热泪盈眶,

    正长夜无眠……

    杯酒人生


    天天要加夜班,所以总是第二天快中午了才去上班,最兴奋的事就是出家门开手机的时候,因为这时总是很好奇上午发生了什么和自己有关的事,很多时候都是今天公司事情的提前预约,最想收到的除了个别朋友午饭请柬,就是一些与工作无关等候回复的信息,上午开机,期待了好久都没有动静,手机握在手里,静静的,就像等待唤醒的小孩子,“嘟~”,屏幕亮了,办公室印象很不错的D的信息——如果人生是一杯酒,你希望杯中酒是:1.白酒2.香槟3.红葡萄酒4.xo5.黄酒6.雪梨7.白葡萄酒8.啤酒9.补酒~

    但凡遇到这样的测试题我总是很为难,很多时候都是随便发一个顺眼的或者顺口的应付一下,因为通常回复的答案都很荒唐,呵呵一笑而过,也许是喜欢不同味道的酒和汽水的缘故,我本能地怔住了~


    瓦蓝的天空只有一片浮云,与其说“片”,不如说是一丝浮云来得更准确些,这云就像是极其松散的棉絮,风一荡就被撕扯得更稀薄了,露出了里面的太阳,单车和自己的影子融在一起也越来越明晰——白酒,不错~人生得意需尽欢,陶渊明老矣摇摇头“饮酒不为足”,贺铸的少年侠气“轰饮酒垆”。真不错,家徒四壁,一掷千金,豪之胆,緑酒但倾,何妨易醉;黄金既散,何论复来?儿时看《水浒》时,最羡慕的就是大碗吃酒,林教头风雪山神庙,枪挑葫芦打酒去,武松十八碗醉打景阳冈吊睛白虎,鲁智深醉拔垂杨柳……也会闭上眼睛,梦想在某一个雪夜,屋檐上突然悄无声息地跳下几条身披斗篷的好汉,一只快船就把我接走了,直往那烟水弥漫的芦苇泊里而去。忠义堂前,完成了简单而隆重的结拜仪式,然后,那个激动人心的时刻终于来了,抓起酒坛哗哗倒酒,需抬高,需四处飞溅,双手捧起一大碗好酒,好汉们衣衫随风飘动,头领一声令下“干!”众人齐声“干~!!”随后放声大笑,大碗——大快活也~而打家劫舍,劫富济贫却是次要,即便五花大绑,推门问斩,也要怒张红眼,破口大骂,要杀要砍,拿酒来……这样的人生何等的酣畅淋漓,悲壮至极~

    单车停在等待线上,56秒,太阳很大,很圆,却并不刺眼,似乎能让人直视它,我缓缓抬起头,如此这般想下去恐怕不妥,酒虽好,这样满饮不成酗酒?“只有不等大醉,才能知道微沉”呵呵~


    改弦易辙。还是来点葡萄酒吧,听说红葡萄酒是连皮一起酿造的,那白葡萄酒味道应该更纯粹~绚烂之后归于平静。我的生活不能容忍没有绚烂过的平静,但我承认生活中只有精彩的瞬间。晚上累了,浅浅地喝一点,就有了一丝一缕的红色思绪,一位国际友人教我品酒,印象很深——首先把酒杯举起,对着光检视一下酒,要看颜色与清纯度,只是简单了解一下,浓还是淡,稀还是稠,轻轻把杯倾斜,这是看颜色在接近杯口时的浓淡,可以看出酒的年纪和其他一些情况,这手续对红酒来说比较重要;把鼻子放进杯里,别不好意思~~把鼻子整个塞进去,嗯~有点橘子味,草莓,百香果,还有很淡很淡的芦笋味,还有些许像坚果起司的味道,把杯子放下,让酒混些空气进去,氧化作用会把酒气与味释放出来,非常重要,再闻一下,喝一口~

    我直到天也没闻到过他陶醉其中的那么多香味,只是有了别样的感受——我喝得越多,它越能启发我,我会去想葡萄生长时阳光如何照耀,下雨时呢?会去想那些种葡萄采葡萄的人,如果是陈年的酒那些人是否去了,我会去看酒不断地改变,如果今天开一瓶尝起来一定和任何一天不一样,因为一瓶酒也有生命,随时在变化,变得更深沉,直到他的颠峰状态,它一定很香……


    眼前,纱般的云又移了回来,笼住了太阳。我再次看了看选项,啤酒?我突然有些惭愧,老朋友怎么会忘呢~呵……真正喜欢上喝啤酒是从开始听《what’s up》《donot know why》《cuntry road take me home》(我喜欢叫它“弗吉尼亚的康城”)《yesterday》开始的,啤酒和音乐是密不可分的,意想中一定是在美国西部的平原上,跨着棕色骏马的牛仔,循着歌声在一个小酒馆前拉紧马栓,小木屋前立刻尘土飞扬,手抓皮鞭,捋一下牛仔帽上的尼龙绳,冲开木质的弹簧门,歌声和音乐和着口哨、拍子、笑声越来越抓心,终于看到明亮的半圆舞台,胖胖的黑人女歌手,厚实性感的嘴唇蹦出时深沉时高亢时沙哑时失声的声音,要是那首《dimond and chain》,凉凉的啤酒握在手里,和同伴瓶嘴相蹭,对视一笑,目光直转向幽暗灯光的歌台,打手鼓的光头小子做着各种滑稽可笑的表情和动作,吉他手头上氤氲一片,拨弦的手指夹着的半截香烟只能在歌罢才能猛吸两口,推销啤酒的小妞挺拔的颈项划出一道光滑而迷人的曲线,金色长发直垂下去,被酒吧屋顶木板缝隙透进的光隔成断,嘴角泛着微笑~这时熟悉的旋律响起——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    country roads take me home~

    to the place i belong~

    west virginia mountain mamma~

    take me home country roads~

    take me home country roads~

    take me home country roads ~

    “谢谢,不用回答案了~”

    发送中~